工地受伤鉴定伤残等级九级是按《工伤条例》来赔偿吗?
更新时间:2012-01-07 11:39:09
问题描述:
父亲于2011年7月在公租房工地上工作时,不慎摔入10米深的钢筋井口里了,在医院医治了二月出院,1、现左足踝已经是粉碎性骨折,左膝盖也是粉碎性的,这二种情况重庆法医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人身伤残是一个九级,一个十级;2、腰椎的椎管损伤,神经也有损伤,鉴定为九级,鉴于以上的情况,请问像这样未签劳动合同(不过在出院时,对方公司出具了公司的有关资料和承认摔伤的文字说明,加盖公章),现在我们在协议解决,不知我该依照《工伤保险条例》中的哪一条款来进行赔偿?人身伤残的二个九级对应到《工伤保险条例》中的第几级(是五级嘛?)来赔偿?国家的法律是在哪个文件中的?谢谢,现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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