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牙被打掉三颗,神经错乱连亲属都不认识。施暴者与受害者(患有轻微精神分裂症)原本认识,仍施暴,他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负刑事责任?
更新时间:2011-12-27 16:25:23
问题描述:
问题补充:受害者患有轻微精神分裂症(非先天性神经分裂症,原病退在家),因脚踢施暴者m(彼此都认识)的私家车辆,于是被m打掉门牙三颗,致使神经混乱连自己的亲属都无法辨认。近十天其伤残鉴定报告未出具,正常吗?施暴者会承担刑事责任附带民事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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