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还不能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不解除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我现在起诉能得到什么比例的违约金呢(同一小区的二期工程房价已涨50%左右)
更新时间:2011-12-16 08:44:32
问题描述:
我买的房子按合同日期逾期2年才交,并且还要加收一堆不合理的收费(诸如水电增容费、修路费等),交房还不能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等。
按当时合同约定逾期不超过60日,甲方按日赔偿已交房款的万分之二损失,超过60日,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在90日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加2%的赔偿,不解除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甲方按日赔偿已交房款万分之0.5的损失。
请问这合法吗?我现在起诉能得到什么比例的违约金呢(同一小区的二期工程房价已涨5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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