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经营范围变更
更新时间:2011-12-01 19:00:43
问题描述:
你好,我们是一家外企,现变更董事和经营范围,由于之前总部的授权签署文件的人,现已离职,但该授权书由于描述不清,商务局不接受。现总部想授权另一人来签署文件,但由于其中董事任免书已由上一任被授权人签署,且现任被授权人在此文件签署时,还不是授权书上写的职位,没有权利签署此董事任免书。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们是否可以由现任被授权人在之前签署的董事任免书上写明该文件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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