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说不能报,是否属于诈骗贪污,如何面对自己的良心。如何才能要回属于自己的医药费?
更新时间:2011-11-21 18:25:19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因师:您好!向您求助,望解答或联系!爱人24岁,患尿毒症早期在市外治疗花费11万多,8月19日在市农合可报2万8千多元,手续以办好,领导也签过名。可镇农合说可报50%后交代办,9月23日却说他没权力办好,还说不能报,之前的支票也给领导撕毁了。为何第一次8月19日报的28000多元,上级领导都已经签过名的医疗审核,当时没有领(因镇农合说可报50%).后只给报了7000多元.可和我爱人一起在那医院治疗的好几个外省病友,都报了30%-50%,请问他们是否属于诈骗贪污,看病的钱也贪污,如何面对自己的良心。现在已到了家破人亡的地步!!!!如何才能要回属于自己的医药费??让这个即将破碎的家感觉到一丝丝社会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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