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拿到房屋遗产的16。因此我不同意。有没有权力随意改变原判并且将我拘留?
更新时间:2011-11-18 07:36:33
问题描述:
1998年,我弟弟因工作事故身亡。不久,我弟媳改嫁,并更改了我外甥女的姓和名,并且不让我外甥女认我的父母是爷爷奶奶,见面也不让叫。三年后,我母亲因伤心过度得肺癌去世。2010年,我父亲去世。留下一套房屋作为遗产。父亲给我留下一份遗嘱,并且房屋的所有证明都在我的手里。目前法院判处我弟媳(因我外甥女继承我弟弟的那一部分)可以拿到房屋遗产的1/6。当时房屋的院子是我建设的并且有证明人。法院却要求我按照房屋加院子总面积的1/6进行估价折现给予我弟媳并且估出的价格远高于现价,因此我不同意。法院就将我拘留15天。后又让我弟媳和我对房屋进行叫价,叫价高者获得房屋。我想请问一下:一,我弟媳到底能拿到多少遗产?二,在当事人没有要求的情况下,法院有没有权力随意改变原判并且将我拘留? 三,法院有没有权力对房屋进行强行估价折现或者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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