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的困惑
更新时间:2011-11-09 15:42:34
问题描述:
我哥哥去世留了一套独名产权房,2000年使用权的老房子动迁分的房子,然后再买的产权,以前户主是我爸爸,去世了31年,动迁时户主是我哥一个人,因为没有结婚无子女,有三个同父同母的弟妹三个,生病期间写了两份不规范的立据大概意思是平时和弟妹三人相依为命,两个妹妹对自己的生活起居照顾的非常好,特别是生病期间,以后去世了房子交给两个妹妹处理,并且买产权的钱是问两个妹妹借的,现在要做房产更名要另外30年不联系的两个同父异母的兄妹签字确认放弃继承权,本来答应的,现在又反悔了,他们认定这套房子是父亲留下的使用权房子动迁分得的,所以他们应该也有份的,请问他们有继承权吗?如果有的话要平分卖房子的钱款合理吗?我们觉得31年不联系,去世了要来分遗产,很气愤的。麻烦能给我专业的意见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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