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从事对身体有害工作的劳动者体检出有职业病能否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
更新时间:2011-11-03 12:10:24
问题描述:
我爸爸在一家防盗门公司从事电焊焊接工作已经三年多了,但是他的身体也越来也差。眼睛视力也已经下降很多,看东西都很模糊。而我爸爸所从事的公司并没有很完善的保障从事对身体有害工作员工的利益。根据劳动保护法的第六章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他们并没有做到,所以我想问,当这种情况我爸爸在医院体检有病的话是不是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如果可以在QQ上回复我,如果你能帮助我就先说声谢谢你}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