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过错合伙人如何不用承担责任
更新时间:2017-01-18 00:43:54
问题描述:
我和一合伙人注册了一普通合伙企业!用来购买厂房投资!我是法人代表!他是大股东!他另外开了一个厂 经营不好向别人借了很多钱!其中有一张借条的担保人是我们合伙企业的名称!现在我们把厂房卖了!然后注销我们这家合伙企业!请问注销后 我们的担保责任会失效吗!倒时候我的合伙人还不出钱!我要承但责任吗!这张借条是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写的,公章也是他偷盖的!如果我有责任 我该怎么打官司 , 因为我不想也没有必要承担这种责任!请问现在有什么办法解决这件事!假如合伙人不承认或者联系不到那个债权人 我该怎么做 ?可以不用承担这种担保责任!直接向法院起诉吗!或者还有更好的办法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