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续赔偿问题。
更新时间:2011-10-17 15:47:13
问题描述:
去年的事故,A为机动车,B为非机动车,交警认定责任是对等责任。B被撞腿骨折,A当时为B垫付医药费5w,B现已经出院,并做了伤残鉴定,鉴定为10级。医药总费用5w3,A已经垫付5w(5w医药单在A手中),B出3k(3k医药单在B手中)。约定5月5日去医院开发票,并到警局结案。但B,5月5日并未出现,导致A拿不到出院通知书,故无法开发票。1、请问接下来如何处理?2、伤残鉴定据说有时效性的,如果过期对A有何坏处?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