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证注销.请问是否合理
更新时间:2011-10-21 14:24:45
问题描述:
你好.我家4人每人0.4亩共1.6亩.其中0.5亩是我姐夫[85年当兵转非近30年]原来的田.现0.5亩在04年经土地管理部门把我姐夫0.5亩转包结我.土地使用权证己是我的名字.十年来无忧.近来场镇建设.土地增值.我姐夫通过关系[村社乡]想把0.5亩土地收回.或以其它名义收回.还说把我的土地使用权证注销.请问是否合理.我该怎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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