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理由的辞退
更新时间:2011-10-18 22:01:38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10月11号来公司的,上了大概有一个星期左右的班,来公司之前签了劳动合同1年,试用期2个月,现在无故辞退应该怎么补偿?因为期间我是别人介绍来的,有机会去别的公司上班的,这家公司说要人就要求我来,面试时感觉很有诚意,也碍与同事的面子就来这家公司了,但是公司无故说不要来了,我想知道怎么补偿?他以我的能力太强为理由说要辞退我,期间上司安排的工作我都做了,并自我感觉不比我们部门的任何人差,我想要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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