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鉴定劳动合同
更新时间:2011-10-12 09:47:48
问题描述:
你好 我想咨询下 我在化妆品店上班 上班时间东西被偷当时我们都在忙 小偷是团伙做案 大概有5个人 店里没有防盗系统 我们上班只有3个人 店长出去有事 当时只有我们2个员工 东西被偷后 老板要求我们一人赔偿一千块 直接从工资里扣除的 当时告诉我们说警察破案后钱退还给我们 现在我们都不在那里上班了 前天公安局打电话告诉我们小偷已经抓到 今天我去以前工作的地方问 她们说小偷罚了1万8 她们偷了好几家 1万8几家店平分一家店只可以拿到几千块 罚我们的钱不退还了 请问他这样做合法吗 东西被偷我们需要赔偿吗 现在小偷被抓到钱是不是应该退给我们。负责人给我开了一张收据,上面写扣其工资1000元,如警方破案,返还1000元。前天我去以前公司,老板的意思是不退还给我。理由很简单因为他没有跟我鉴定劳动合同,现在不承认我在他们公司上过班。我试用期3个月他没有跟我鉴定劳动合同。是否可以去劳动局要求他付我3个月的双倍工资。在退还我一千元被扣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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