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在小区停车场被损坏,如何维权的法律咨询
更新时间:2011-10-03 10:57:05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是罗湖区太白路一小区的住户,我的车是停在小区地下停车场的,用的是250元的月卡,已经好几天没用车了,一直停在那里,就在2011年8月14日那天上午,我们一家人正准备开车出门,因为几天没用车,我就下意识查看了一下车况,发现左后们被碰花了,露出了蓝底漆,我马上打电话给管理处叫他们过来处理,后来来了两个保安,查看了一下,其中一个保安用手机拍了照,我正好带了数码相机,也拍了照,保安说把情况转告管理处,让我等通知,几天后,我见还没通知我,我就问他们处理结果,他们说他们主任脚伤了,现在不在,无奈又过了一个星期,我妈来到管理处找他们主任讨说法,那个主任却说监控看不到,不是他们的责任,(依据深圳停车场管理条例,车在收费停车场里被损坏,如果找不到肇事者,由物业管理处承担责任。)我们认为既然他不讲理,这两个月就不交停车费了,直到2011年10月1日晚,我们开车从老家回来小区,进停车场时,保安说由于没交停车费,要当临时车收费,请问律师,我现在应该怎么办?他们现在就是不承认是他们的责任,硬说我是在外面弄的,可是他们都是派了保安来查看的,我也拍了现场照片,我想知道派出所会帮我写一份证明车子是在小区地下停车场被损坏的证明吗?谢谢,期待您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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