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说明房子和儿子都归我,要共同承担这笔欠款。有作为证据的用途吗?
更新时间:2011-09-23 20:17:43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2011年3月25日与前夫离的婚,离婚协议说明房子和儿子都归我,银行欠款二十五万由我承担(这笔欠款是为前夫还赌债借的)。8月份才知晓他因欠下赌博巨款已外逃,到目前为止还没回单位上班。现在收到法院传票说有人拿着前夫的借条把我作为被告人告上法院,要共同承担这笔欠款。我该怎么书写答辩状?还有我该如何举证这笔款并没用于共同生活费用?前夫写给我的说明(说明所有的欠款都是他个人赌博行为与我无关)有作为证据的用途吗?还有当时为他还款拿房子抵押时他为了表明有悔改之时写下的协议书是否也有法律效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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