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五户联保担保人责任是怎样的?
更新时间:2011-09-17 11:26:29
问题描述:
事件描述:2011年我一亲戚和同村4户组成联保小组,并签订联保协议,连带保证。其中3人各自从信用社贷了款,1人未去贷,另一人去贷款信用社不知以什么理由未贷给他。2011年其中贷款的1人因意外死亡(不在保险责任内),死亡的人有一儿子,和女儿均已成人且具备还款能力,同时死亡的贷款人有两套房产、生前还购买了商业保险受益人为女儿。目前信用社找死亡人的儿子进行协商还款,但其儿子不予理会。信用社通过法律诉讼起诉其他4为联保小组的成员进行还款。问题:1、担保人是否承担连带责任为其还款?2、如果还款,未发生贷款的担保人也要承担责任吗?3、其中1担保人去信用社贷款,但信用社为贷给他,他还要承担担保责任吗?4、如果4人都要承担担保责任,那承担的比例是4人平均吗?5、担保人为其还款后,该如何像已故的贷款人索要债务?6、如果已故贷款人的儿女将其父生前的遗产(房屋、商业保险索赔款、现金),领取继承,是否应该偿还其父生前的债务?
7、在信用社放贷时,其中1联保户向信用社贷款不予放贷,但出事啦,银行让其承担担保责任,信用社是否也承担责任?感谢各位律师的解答!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