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车连环相撞,2死8伤保险公司如何赔?
更新时间:2011-09-16 17:23:39
问题描述:
经过:8月19日,107国道,零时3点,一辆湘C56290的货车由衡阳往湘潭方向行驶,与某车发生追尾,造成该车故障停在路中间,交警处理后,由于超载,拖不动,另请一车于前进方向右侧转货,两车相并占了右侧道路。至上午11时左右,同向湘A9LF16(福迪车7座,内坐10人)准备从左边超越该车,由于左道湘C07518相对驶来(制动系统不合格),福迪车为躲避该车,急刹车后停在湘故障车后,紧跟的一辆湘67237(奇瑞)跟着刹车随在该车后面,最后一辆同向行驶的湘C57000的货车(后八轮,我方当事人)(超载)由于在下坡处,刹不住车,先将奇瑞车碰到左边稻田里(车受损,人无事),继而与福迪(湘A9LF16)车碰撞,将该车推行至前方因故障停在路中间的湘C56290货车尾部碰撞,造成福迪车内10人2人死亡,(死者一为6岁,一为34岁妇女,农村户口)、8人受伤,5车损坏的交通事故。据福迪、奇瑞车司机和我方当事人说,湘C56290未设故障标志。交警队判湘C57000占主要责任(70%),湘C56290、湘A9LF16都负次要责任。我方当事人车辆保障为12.2+50万。
问:
1、该认定是否合理,前车故障8小时后未拖走,路政、交警等部门有没有责任?
2、目前几经交警队协商,死者家属要求共倍50万,我当事人想共赔40万给死者。不知法院要判的话大概要赔多少?
3、如与死者假如达成50万的协议,有责三方应该有两方强制险可赔,是先由两方强制险赔付再分责(50-11X2)X70%=19.6万),还是先分责(50万X70%=35万,35-11=22万)?
4、能不能向无责方追求赔偿,怎么办?交警队说不行,看案例又说可以,且我方保险公司也要求我向无责方追求赔偿,但我不知怎么办。
5、赔偿时能不能要求强制险先赔偿精神损失费,再用商业险陪付其它损失?
6、这种情况如果达成协议法院会判几年,有没有缓刑的可能?如果没有达成协议的话会判几年
7、如果交警队没有调解成功的话,法院还会不会调解?
8、保险公司说因为超载,负主要责任,只能按75%赔偿,如果打官司的法,法院会不会支持保险公司说法?看案例说因保险公司没有明确告知,且是单方面条款法院可能不会支持,不知到底保险公司能按多少比例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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