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已过,甲乙双方没有重新再签订合同,乙再付款,请问这份合同还生效吗?
更新时间:2011-09-19 16:08:14
问题描述:
我朋友因购一单位二手房,签订合同,付定金2万元 ,定在3个月内理过户手续 ,而期间因朋友遗失了身份证而不能办法过户 ,而朋友与甲方商议说身份证遗失在补办当中 ,对方也同意把过户时间往后。但没有重新再签订。而甲方因有些用钱,我朋友再付3万元给对甲方,但是昨天甲方说我朋友违约,说定金与后付那3万元没退还?请问我朋友是否违约,因那3万是在合同满后再付甲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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