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租赁合同
更新时间:2011-09-14 20:23:17
问题描述:
你好,我租用了一个门面,但是不是在房东老板那里租的,是另一个人在房东那里租了两间然后我在他手里租了其中一间,当时还交了几万元的转让费,他开收据的时候写的信息费,当时我和他签订的合同是他跟老板签订合同的原版,上面写了要支付保证金3.5万元,当时他说那3.5万是他交给房东,我们不交,因为房东不知道他租下来以后又租给我们了所以在跟我签订的合同里面写了这间门面是跟我们联营,但是现在在我们不知道情况的前提下,他又把他那间门面转让给别人了,因为他是外地人,他在我们这做生意的门面几天之间全部转让出去了,所以当时我很不相信他了,到了交房租的时候我没有交,我要求跟房东签订合同,然后我就交房租,他也一直不回复我,现在交房租的时间过了几天他就发来了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通知书,上面写:要解除与我的房屋租赁合同,5日内退还门面。5日内支付租金和保证金3.5万元,我想问一下他根本不是房东老板有没有权利收我的门面,还有就是那3.5万的保证金当时明明说的是他向房东缴纳的,我都租了一年了他都没有来追我的保证金,现在才来说这个事,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