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协议,可是每天的工作还是8小时
更新时间:2011-09-03 12:52:15
问题描述:
您好!我从2004年10月到一家公司工作,公司在2008年以前没有与我签订任何劳动合同,2008年新劳动法出台后,公司让我签署了一份非全日用工协议,协议中您好!我从2001年5月到一家公司小区做水电工工作,公司在2008年以前没有与我签订任何劳动合同,2008年新劳动法出台后,公司让我签署了一份非全日用工协议,协议中明确指出每天工作不超四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可是我在签署了这份协议后每天的工作时间还是跟2008年以前一样,每天工作8小时,而且在这儿10多年期间公司从未给我上过任何社会保险,我有与小区的业主应该可以作证吧,上午、下午都在小区工作,请问这些业主能不能够证明我每天工作8小时,我到仲裁申请赔偿,能够得到哪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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