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因为吃水问题吵架,导致动手推搡,赔偿纠纷
更新时间:2011-09-03 15:51:37
问题描述:
前因:集体公房吃水困难,在我家私人道接水管(通过邻里邻居情分自愿接通) 因为水压小,两家吃水轮流接,导致矛盾,期间邻居不顾接通水原因,频频告发“水系科”查看是否放长流水。导致我方积压心里矛盾。 事发当天邻居带“水系科”到我方查看是否,不按规定吃水,产生口角矛盾,我方先动手将邻居一方人推搡出门外(邻居一方到我家院里吵闹),推搡中碰了她下,过后10多分钟,在我家门口吵闹 推搡过后有半小时左右,吵闹无果后,邻居方,打电话报警,之后人倒地。————————————————————————现在邻居在医院,个人协商没有达成协议。医院鉴定皮下有水肿一处想问: 1:我方要承担医药费,有什么标准,怎么衡量伤重缓急 2: 邻居现在已经没有什么病痛,就是不出院,我方要通过那些部门协商。我方有没有必要再找医院检查对方身体状况。 3:如果到法院审理这类民事纠纷,我方要准备那些方面材料。比如:住院期间他们出院逛商场。 4:如果委托您来辩护这类案件,胜败对我方都有什么利害关系。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