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债务处理还是债权债务处理
更新时间:2011-08-29 16:58:56
问题描述:
我姐是一个离婚女士,在离婚时通过协议离婚,协议上说原房子有居住权,孩子由我姐带,每月支付600元生活费,价值38万的十通公司大货车归男方(此车公司贷款还有十几万),欠款我们家10万债务,离婚当天支付2万,从11年1月起每月最少支付5千,约定每月不得已任何理由拖欠债款,连续3月不归还可通过司法处理,并且在未偿还清10万欠债之前不能私自变卖货车。因欠款大部分从我爸手里借的,其中还有部分为银行担保的贷款和从亲戚私人处借来给他的,为此在离婚时写有一个欠我爸的8万元欠条,截止现在此人未履行一月生活费的支付,在多次催促后心不甘情不愿还款5000元,后来每月还款日就是抵赖日,就说有钱就还,还款5千后又给了四次还款机会都未兑现,现还理直气壮威胁不要逼他,否则如何如何之类,还要撞人伤人之类得狂妄之语,期间已发生多次口角和他还2次动手伤我姐,被派出所抓进去。所长是他以前老师两次都给予放人,为此我想只有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才是唯一途径。请律师们支招,是以离婚债务起诉还是债权债务起诉,本案关键点在什么地方,胜诉概率,欠款是否能执行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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