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辞退要求承担70%的违约金
更新时间:2011-08-07 23:24:36
问题描述:
昨天去一家公司面试,跟网上的名字不一样,是借用别公司名号招人。说是直招,不交任何费用。一会说要填写公司的简历10元,就填写了。然后,到人力资源部门面试,刚开始那个经理没有直接跟我提钱,跟我交流了一下,然后说,公司会给我们购买五险一金和厂服。让我把银行卡交出来,把我的卡号输入电脑,给我说,账号里不能超出100元的,我当时忘了卡里是否有超出,他就让人事文员陪我去查,打出凭条。打回来后,让我交厂服钱,一套400元,两套800元,当时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顺从他,反正就是有一种迷迷糊糊的感觉,他让做什么就什么,然后呢,又说保险的费用,我自己承担30%,公司承担70%,然后就让我交700元,就这样我在这公司交了1500元的费用,结果呢,发票都没有给我一张,就一张什么录取单,然后我让他给我复印一份我签的那份用工合同,他不愿意。然后我回到家里,想想感觉不对劲,所以我就发信息问他们公司是否有网站,结果呢,那个人事文员给我说,鹏翔有限公司是光宝电子公司是分公司,让我查看光宝电子公司就可以了。结果我今天早上上他公司去跟他们经理谈,我说他们公司给我没有底,然后问他们公司是否有网站时,他却跟那个人事文员说不一样,他说这是办事处。我就说你们领导跟员工之间说的都不一样,这时让我更加对这个公司不可信,提出辞职。没想到,那个经理说我给他们造成了损失,要我承担70%的违约金。再说了,我是明天才开始上班。我还没有上班呢,我认为我是有理由提出辞职的。还有一点是,那个人力资源部门的经理在把我的资料交给那个经理的时候,说要是以后对他们不满或是公司对我不满的话都可以退所有的费用的,结果我今天去跟他说的时候还说我没听懂他们说的话。而且明天(2011—08—08)就开始体检进厂,要签正式合同,但我对这个公司已经不信任了,要辞掉。我觉得这个公司一来借用别的公司名号来骗取招聘,这已经触犯了条规,是吗?还有我还没成正式入厂,提出辞职却让我承担70%的违约金不合理。我希望律师们帮帮我出办法,要怎样能拿回我所交的费用呢?对一个在外打工的女孩子来说,多么不容易,现在交了那1500元,身上就仅剩两百元了,所以很急求求助解决这个纠纷。像这种骗子公司社会政府应该出来整顿一下。眼看交房租费就要到了,我要是拿不回这笔钱19号的房租就没法交了,急求救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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