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甥女脚趾断了医院误时要截趾能要求赔偿吗?
更新时间:2011-08-08 10:26:45
问题描述:
您好!我外甥女今年四岁,于8月3日下午四点多时跟几个小朋友一起玩时不小心弄断了两个小脚趾。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几个小朋友在一起玩,路上停了一辆叉车,车上放着一条几几百斤重量的“V”形铁条。有两个稍大一点的小孩10-12岁左右,把铁条翻下来砸在我外甥女的脚上,当时两个小脚趾就断了。事后马上带到附近医院进行医治,拍了片医生说不行,要转院,于是我姐花了两个多小时把小带到市里医院,当时身上没带什么钱,孩子父亲回去取钱了。赶到医院时已是晚上七点多,可医院看到家长没带钱,无论我姐怎么苦苦哀求,不管小孩多么痛苦,医院相关人员都无动于衷。这期间没有采取任何救治措施。至到九点多孩子父亲赶到交了钱,医院才安排了手术,十点多进的手术室,而这时已离孩子受伤仅仅过去了6个小时了。经过几个小时的手术,医生说不是很理想,要观察几天,要是接上去的两个脚趾一周内没有通血,或是变色的话,那就只能截趾了。果然到了昨天,那两个脚趾开始变色,医生说可能要截趾。我想问咨询一下您,像这种接趾手术最佳时间是什么时候?还有就是手术失败跟医院延时有没有直接关系?还有那两个推翻铁条的小孩有责任吗?因为他们都是未成年人,现在那两个小孩的家长答应出点医疗费,可是那又能出多少呢?小孩这样截了小脚趾和无名趾,造成了终身残疾,可以要求两个小孩和医院赔偿吗?要是他们不愿赔的话,要怎样起诉他们呢?求您帮帮我们!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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