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离婚调解书合法么?我应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1-09-23 09:52:12
问题描述:
去年7月份她去法院上诉的,10月份和妻子离的婚,协议书是10月25号下来的。我们举行了婚礼仪式但是没有登记因为她的年龄不够,有个女儿。协议说;女儿归她(刚满月),每个月抚养费500元,家电的彩电(6000+)饮水机(500+)归她。冰箱(2000+)洗衣机(1000+)归我。而且要求我当年的7月份开始给抚养费。而且财礼3万.还有3金都没提。请问这份协议合理,合法么?抚养费能少么?我们那最高的是300/月(农村),我没有经济来源。抚养费应该从什么时候开始给?三金能要回来么?财礼能要回来么?协议下来的时候我没在家在南方,是我的妈妈去拿回来的。如果不合法我应该怎么办?要是现在上诉的话我是按新的协议执行还是以前的还按以前的,现在开始按新的?而且一共开了两回庭但是都没达成协议,调解书是开完第二次庭之后给我打电话告诉我的,而且最后一次开庭后在庭上就发生了冲突。这份协议有效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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