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税费纠纷
更新时间:2011-06-23 16:10:02
问题描述:
我通个中介将我的房子以24万卖给第三人,签合同前我跟中介口头讲我是实收,任何的费用我都不负责,但买卖合同是这样写的。本次交易买卖双方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全部由经纪方负责,买卖双方无须承担本次交易任何税费,前提是我要配合中介报我一手买回来壹拾万的发票价,现在是我这个发票介不能过。房管局评估要24万才能过,税费要3万7仟元,现在中介说房管局评估的价钱超过了他们之前评估约1万元左右的税。而且合同也写了报壹拾万我才包税的,现在我不包税了。现在我的房子买卖交易过户已经进行了一半,我现在进退两难,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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