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的财产认定与分配是怎样的?
更新时间:2011-06-21 20:33:28
问题描述:
您好.我和我妻子现在因为感情破裂无法再在一起生活所以准备离婚,我咨询一下就是在我们结婚的时候我妻子要了我10万块钱的彩礼钱。可是婚后我妻子并没有把这笔钱交由我们共同管理和支配,而是在没经过我同意的情况下私自的交给了她娘家(她爸爸妈妈家)。因为当时我们家的经济条件不好,所以当时的10万块钱都是在亲戚那借的。并且都以我的名义打了借条(打借条的时间在我们登记之后),所以现在我想咨询的是那10万块钱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我当初为结婚而借的钱在离婚后是否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我妻子在没经过我允许的情况下私自将我们的共同财产转由他人管理和支配,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她的这种行为法律是否可以认定她有故意转移.隐藏或侵占的意图从而在财产分配的时候给予少分或不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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