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感情破裂想离婚,请问是先给对方寄份自愿协议书还是直接到法院诉讼好呢?
更新时间:2011-06-17 14:54:26
问题描述:
如题,我和老婆已结婚四年,关系一直不好,老婆由于个人问题,对夫妻生活很冷淡,而且受其家庭影响,对家务事从不上心,夫妻已处于长期的冷战状态,从上一年8月开始,我老婆更是由于其私人的贪财心理或者什么其它原因,而直接搬到了我的父母家居住,我层尝试过劝说她回来而她就是不肯,原因是因为我父亲那边给她太好的条件,衣食无忧,所以从上年8月到现在为止,分居已接近一年,而夫妻感情也已正式破裂,现在我想离婚,请问各位律师,我是应该先以EMS形式给对方寄一份自愿分居协议书先呢,还是直接到法院去提交诉讼好呢?因为现在我老婆已经避开不肯与我正面交淡,我也不知道她想不想离婚,但因为我父亲的财力,估计她是不肯的,我有一个3岁半的女儿,也让我老婆一起带走了接近一年时间,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我要离婚的话,我对抢回我的女儿的机会大吗?我有月收入证明,但我存款不多,而我老婆已年多没工作,但由于在我父亲家居住,我父亲不知道有没有私下给了她钱,请问这样的话,女儿判给我的机会大不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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