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XXXX公章借款人:并且借来的钱又没用在夫妻共同生活。配偶承担连带清偿义务吗?
更新时间:2011-06-08 15:08:37
问题描述:
借条
因工程需要特向XXX借款人民币陆拾万元整。双方约定2008年12月31日还清借款,如超期不能还清借款,每超一日付违约金人民币贰千元。
本人承诺,愿以个人全部家产和所办公司的股份做还款保证。
若发生法律纠纷,在襄城法院诉讼。
XXXXXXXXXX公章 借款人:XXX XX
该借条借款人的配偶不知情且又没在借条上签字,并且借来的钱又没用在夫妻共同生活。配偶承担连带清偿义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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