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赠与前提下房产过户
更新时间:2011-06-02 09:23:23
问题描述:
我爷爷生前在杨浦区有一处房产(有房产证),房产证上面“权利人”的名字是我爷爷,“共有情况”这一栏是我爷爷奶奶两个人的名字,购买日期是2003年4月份。
我爷爷于2008年10月15日立下遗嘱,将其名下财产(房产,家具,水电煤等)遗赠与我,遗嘱是我爷爷亲笔书写,有爷爷奶奶的签字盖章。
不幸的是,我爷爷于2008年12月5日突然发病猝死,奶奶健在,回乡下养老,由我爸妈抚养。爷爷奶奶膝下有一子一女,我爸爸和我姑妈,他们都赞成爷爷的遗嘱,没有任何的家庭财产纠纷问题。
我们的意向是:将房产顺利过户至我的名下。
请问:
一、作为遗嘱受赠与的我能否将此房过户到我的名下?
二、此遗嘱是否一定要经过公证处公证?
三、请律师您提供比较简单可行的一套办法。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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