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故辞退不退还押金和经济补偿金
更新时间:2011-05-28 18:10:02
问题描述:
2009年10月28日上午采购部经理突然提出对我工作不满,要求辞退,提前并无任何通知,工作交接为2天,10月31号早上通知我到人事部填写表格,在办理手续过程中我问及押金是否退还时,人事部经理给与的回答对白如下:
本人:“王经理,关于我们的押金是否退还?这个你咨询了没有,到底是怎么样的?”
经理:“没有!”
本人:“确定没有?是吗?”
经理:“是的!这个是没有的!”
那我又问及辞退员工公司的经济补偿金问题,对白如下:
本人:“对于辞退补偿金的问题是否有发?”
经理:“《劳动法》是这样规定的,辞退员工提前一个月通知是没有补偿金的。”
本人:“那对于我这样的情况是怎么结算?”
经理:“这个……我问过你们经理了,他并没有要求你现在就走。”
本人:“那他让我现在过来办理手续是怎么回事?他也和你通过电话说给我办理辞退手续的,我当时也在旁边的呀?”
经理:“恩……。”
对于这样的回答真的很气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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