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咨询您关于经济补偿金的问题。岗位工资、这种情况能要求厂方支付赔偿金吗?
更新时间:2011-05-29 21:31:02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想咨询您关于经济补偿金的问题。我是2009年03月18日进入公司的,因该公司是夫妻俩各自用自己的名义各注册了一家公司。刚开始在母公司上班,做品检员,10年03月05日调入子公司做仓管员,后升为车间主管。现在公司订单不饱和,准备停产(因子公司主要用于做出口,所以车间停产后,公司不会注销营业执照),公司给我两个选择,要么调入母公司继续做品检员或者其他普通类职务;要么一个月时间内按5天8小时制上班,降低工资待遇(此方法主要是逼迫我自动离职,因为目前的工资待遇整体2300多,上班时间是6天9小时制,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加班费、津贴、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全勤)。请问律师,这种情况能要求厂方支付赔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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