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上不给我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更新时间:2011-05-24 21:49:00
问题描述:
我家是福建**村的,现在在杭州上班,老公是甘肃的,现在需要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但是村上说户口要迁到男方家才能办。我查了福建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条件和流程如下,不像我们村上说的这样需要迁出户口, **** 办证材料 1、 申请人持本人一寸近期照片两张、户口簿、身份证, 2、 已婚的应持〈
结婚证〉,已生育的持〈生育服务证〉、落实节育措施证明、查环查孕证明; 3、 政策外生育的,需持社会抚养费
征收收据等证件,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发证、查验和补证程序 1、本人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居)委会进行登记备案。 2、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办审核,对提供资料齐全的,及时办理《婚育证明》。 3、成年育龄人员到达现居住地后,应当在15日内到现居住地的乡镇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现居住地对未持有户籍所在地发放的全国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成年流动人口,发给当事人《限期补办婚育证明告知书》,并限期在一个月内补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限期补办期间,现居住可为以下人员办理临时《婚育证明》: (1)经核实、婚姻、生育信息完整、准确的; (2)在现居住地依法办理暂住登记或居民登记1年以上,并具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 (3)已采取绝育措施的。 请问我如何在不迁户口的前提下办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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