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制度公示的疑问
更新时间:2011-05-24 14:14:17
问题描述:
现在大多企业都通过OA流程办公,一些规章制度也是通过OA进行发文,而一旦涉诉,仲裁方都认为企业通过OA流程所下发的制度并不能起到举证的作用,企业应该将发文进行全体员工公示。那我想请问,我们应该怎样进行所谓的“公示”呢?难道每次发文都需要打印出来然后让所有员工签名确认?这样对于大企业来讲的话无疑加大了无谓的工作量,而且也不符合现代企业无纸化办公的趋势。烦请相关律师帮忙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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