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里的交通意外
更新时间:2011-05-24 08:14:24
问题描述:
前日晚7点前后,我骑电动车出校门口,我是顺右道直行,而且速度不快,出校门口时还按喇叭提示过。对方骑自行车,突然从右侧出现(由于校门口的石碑阻拦,当时两人都没看到对方,而且事后对方表示是为了避让另一辆车)。相撞后,两车都有损伤,自行车较严重。对方右手食指皮肉伤,出血,后我送其去医院,缝了4针,医生说过半个月左右就可恢复。其间医药费都是我垫付的。当时想协商此事,并未报警。现在对方已误工等理由向我要求赔偿,且数额不低。我觉得除了医药费外,其它双方各有一半责任,现在想咨询下律师此事法律上如何判定责任?请教啊,我是学生,觉得对方有讹钱的嫌疑,请律师帮帮我~~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