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我们该如何做
更新时间:2011-05-26 13:26:19
问题描述:
5月15日,我婆婆因为强扣农民补贴的的事情与正要去开会的村会计发生了争吵,在争吵时(据别人和证人说)我婆婆打了他一下,在别人的劝阻下,停止了争吵,各自往家走大约几米远,他突然倒地,经抢救无效而死亡,现在刑警队侦查阶段,这种情况属于过失杀人还是意外事件?如果他是因心脏病突发致死的话,我婆婆会判刑吗?如果有还会附带民事责任吗?这种情况我们村里是否负有的责任?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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