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公司没签定合同,书面辞职准许后没发工资金
更新时间:2011-05-19 11:34:22
问题描述:
本年8月11号被录用并开始工作,三天后由于公司一个工程进展缓慢,被任命为负责人,负责这个项目,在接手后带动整个项目进入良行发展,由于本人刚进入南昌。而且临危受命,接手第五天因各种原因造成赔偿给当地人损失两万元。而公司老总在知情的前提下把责任压到我名下,并要求我赔偿,而我当时为了证明自己的能力,没有过多的解释,从工作开始到辞职(8月11日到11月26日)其间共支付工资4000元(而且是以借支行式支付,每月工资4000元),书面辞职许可后,我配合完成我所有的工作交接,在要求公司发工资的时候,说会计没在,要我留下卡号,改天转入我卡中,但至今没有转入,我想问的是。1:损失我是否要担责任,2:我向什么机构申诉,3:我申诉谁才最合适,(我认职公司,跟我所负责项目的公司不是一个公司,是我公司挂靠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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