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协议合法吗?
更新时间:2011-05-18 09:15:04
问题描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甲方聘任乙方为设计院院长,工作性质属借调至甲方。
二、乙方来甲方工作的服务期为二年,自2011年5月6日起至2013年5月5日止;在甲方的正常工作日内,原则上每周乙方的工作时间为4天。
三、甲方给予乙方安家费共计壹拾万元整(¥100000.00),于2011年5月23日前一次性付清。
四、在服务期内,甲方给予乙方年薪为税后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公司额外奖励另计。
五、在服务期内甲乙双方应履行如下义务:
1.若乙方将自己的一级注册结构师、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到甲方,甲方参照市场价付给乙方相应费用。
2.甲方协助乙方尽快通过高级工程师评审。
3.甲方应按时给乙方发放报酬。
4.乙方应努力完成所承担的工作。
六、甲乙双方若有其它协议,并与本协议有矛盾或冲突,则以本协议为准。
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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