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离婚,孩子的抚养义务
更新时间:2011-05-17 15:07:50
问题描述:
我们是2006年12月结的婚,结婚是老辈做的介绍。男方是在宁波工作的,没有感情的情况下,他做了上门女婿的。2008年下旬怀了孩子,当时因为没有婚检我根本不知道他有病,只到有了孩子时,他才告诉我他有乙肝,而且是要传染的那种。2009年5月有了女儿,因为怕被传染,我们分房,而且吃的和用的都分开了(这也是对方提出来的)。孩子不敢让他接触,只能近距离的看看说说。每次回家来总要提离婚事情。孩子已经3岁了,为了孩子我没有答应离婚,只到今年过年时,我答应离婚,本身就无感情可言。孩子是他亲生的,他连孩子生病也不来看一下,连问候一下都没有。还说孩子是跟我姓的,是我的事,与他无关。反尔过年时来家里谈,他的病情加重,如果我去宁波照顾他,我们不离婚。如果我不去宁波照顾他,那就离婚。双方家长都在,我的回答是我不去宁波。四月份时候,发信息给我,清明节后办理离婚手续。但一直都未办理。孩子现在渐渐长大了,负担也越来越重。请问我能帮孩子争取抚养费吗?像他这种乙肝人群(大三阳)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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