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不属于正当防卫吗?对方不属于故意犯法吗?我们会胜诉并且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吗?
更新时间:2011-05-13 18:27:45
问题描述:
2010年底家人和邻里产生纠纷,邻居相约亲属预谋好带刀具,砖头冲到我家把我家人打伤刺伤,同时我家人把对方其中一人眉骨打伤,有约1厘米左右的骨裂,我家人的伤情是一人头顶封3厘米的针伤,肋骨一根骨折,一人左手神经断裂,最近才做出鉴定,我家病人的情况尚不够成轻伤。而对方却因为眉骨裂伤构成轻伤,打架后,我家已经支出医药费3万多,对方才1万元左右,现在情况派出所说对我们不利,反而可能对方追究我们责任要判刑还要我们赔偿医药费,我想问律师,是这样的情况吗?其二这个法律责任到底怎么判,对方是带凶器到我家犯法啊,我们这不属于正当防卫吗?对方不属于故意犯法吗?如果打官司,我们会胜诉并且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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