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2006年向我借了3万块钱,到现在也没还呢。还可以算是他们夫妻的共同债务吗?
更新时间:2011-05-13 16:41:39
问题描述:
我朋友2006年向我借了3万块钱,当时打了借条,一直没有还,今年2009年5月13日又让他重新写了一张,上面注明是2009年7月31日之前还清。(之前写的借条已经撕掉了)。到现在也没还呢。我想起诉。像我这种情况,如果他老婆说不知道这件事,还可以算是他们夫妻的共同债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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