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买卖咨询
更新时间:2012-08-26 14:16:15
问题描述:
农村宅基地买卖咨询
婆婆祖上有6间房基地,地上房屋5间,家庭成员:父母、弟兄3人,老大结婚后和村里要的房基地单盖了3间房单住,1980年我与老二结婚并居住在此多年,弟兄3人和父母一直没有分家,数年后由于工作在外我们搬出,老三结婚后不久,也和村里要了房基地盖了四间房单独居住。
我们居住时农村还没有办理房产证,80年代末期农村在办理房产登记时,当时此房暂时无人居住,老大想哥三个既然没有分家写谁的名字都无所谓,在没有征得婆婆的同意的情况下,就以他的名义办理了房产证。
由于我们长期在外,此房无人居住,老大、老二商定将此房产卖了,2000年10月老大以17000元的价格将房产卖出,卖给同村同队的一名农民,价格是老大做的主,他人并不知情。
此房卖了不久,买方(本队一名姑娘)再此房基地上翻盖了房子,并将房产证过户了他们的名下。
不久该村将拆迁,由于当时卖的价格较低(卖房时婆婆根本不同意,是背着老人卖的房子,那是婆婆和公公长期居住的地方,现在婆婆想搬回老宅居住,无法解决老人居住问题),况且农村宅基地不允许买卖,婆婆要求能否要回宅基地或要回部分宅基地,如果不能,能否要求买房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如果村委会能开具证明,证明此宅基地及房产2000年以前是我们的,是否好办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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