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终审裁定的案子法院可否再次立案
更新时间:2011-04-23 20:10:02
问题描述:
我是被告,今年6月份接到中院裁定,对刑事附带民事案子经行终审裁定,结论很明确,该赔得钱也赔了,半年刑罚也执行过了,但因为这个案子在调节阶段的时候,法院让我预交了10万元钱,案子结束时赔给了对方一部分,余款被法院冻结了,我去问的时候,法院却说这个叫诉前保全,并且法院的民庭已经又立了个民事案子,因为对方说她还有后期治疗费用,根据对方的要求我仍然时被告。我请问律师法院这样做合法吗?是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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