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
更新时间:2011-04-21 13:05:53
问题描述:
我爸是一个农民工,平时帮一些门面搬运装饰用玻璃,收入平均在80元/天。2009年8月4日门面老板骑自己的摩托车载我爸去客户家安装玻璃,在路上被一小车撞了,导致左小腿胫骨1/3处骨折。小车师傅和摩托车师傅各自垫付了1万元的医药费,交通部门的责任鉴定书摩托车负主要责任,小车负次要责任,我爸没有责任。而且我们填写了申请协调书交到了交警大队,交警大队说等出院后带上出院证明再调解。
现在我爸已经在医院住了两个月,基本上炎症都消了,但受伤腿还是不能走路,医生说要完全行走起码要半年以后,现在垫付的医药费快用完了,两个肇事方提出要出院回家休养,而医生也说应该没有太大问题,可以回家休养。等1年左右再到医院取出钢板。
请问律师,如果我们出院,是不是出院就必须带上出院书到交警大队去调解?所谓的交警调解是不是就是私了谈赔偿的事?如果私了了,那在回家的休养时间中,如果我爸不能走路或者掰腿怎么办,是不是私了了肇事者就可以不管了?还可以索赔吗?如果我要做伤残鉴定,是现在出院就作呢还是在1年后取钢板时再做?到那时做还有效吗?做伤残鉴定在哪里做(我们是一个小县城,住在县人民医院)?
我们都是农民,对这些东西都不懂,怎样一个程序对我们比较好?我在外地打工,又没有太多时间回家去处理,只有电话跟他们沟通,我爸他们又是老实人,一不小心就怕吃亏,怕以后爸爸会有后遗症,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希望律师能做详尽解答。非常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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