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
更新时间:2011-04-14 10:07:07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想向你咨询关于民间借贷纠纷的问题。事情是这样的。我父亲于十年前向李某某借了4000元的高利贷还赌债,几年后利息与本金一共是10600,99年李某某就与我父亲把这笔钱转为一分八的利息。由于当时父亲生意亏本外出打工,一直没有偿还这笔钱,母亲一个人在家抚养我和妹妹也没有能力偿还。李某某就向法院起诉,由于08年追加我母亲为当事人。但我母亲根本就没能力偿还,李某某就于2009年3月给我母亲写信要我们家还钱19000元,我母亲于2009年10月还钱2000元,之后又陆续还钱大约还了4000多。由于我父母感情不和在今年4月6我父母自愿离婚,4月7号我父亲去法院还钱由于金额不多不能一次性还清对方要求的40000元债务奉节县人民法院讲我父亲送往拘留所拘留。法院说如果15天后不能还清讲追究刑事责任。我想向你咨询一下现在又什么方法能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李某某现在要求还40000余元,那他于2009年的亲笔信能否成为有效的证据让我们按19000元进行偿还?希望您能给我指条路,我们家实在没有这么多钱还债,我和妹妹都还在读书,因为读书还欠有其他债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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