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上涨,卖方违约
更新时间:2011-03-31 18:12:46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们于2009年4月1日,由中介介绍,找到一套126.88平方米的新房,价值62.5万,这的一套安置拆迁房(房主因为安置得到三套房子,就需要卖出两套,我们的是其中的一套)。当时房主还没有拿到房产证,他承诺在他领证一星期内过户给我们并签定了书面房地产买卖协议。于2009年4月6日,我们预付52.5万元,余下19万待房屋过户后一个星期内付清。现在他们与2009年12月26日拿到了房产证。中介告之我们2009年12月28日可以去办理过户手续,但中介还反映房主说,因为现在房屋涨价,需要我们再一次性给6000元,才同意一同去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这一说法,我们也与房主核实过,确有此事)。否则他将拖延,不去办理过户手续。请问,我们该怎样保护自己的利益?如果2009年12月30日前不过户,2010年是不是有税收的新政策出台,会对我们产生损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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