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人轻伤应当服怎样的责任
更新时间:2011-03-27 15:55:21
问题描述:
4月2日晚上我第第在朋友家张其明喝酒,在一起喝酒的还有一人,这时XX也来到张其明家,因以前的一些口角之事,(他们原本是朋友关系)加之我弟弟喝了酒一时冲动就动手打了XX人并顺手拿起茶壶往XX人身上砸去,使其头部受轻伤。现我弟弟已被关到看守所,经双方自行协商已经达成了赔偿协议,并支付完毕.但现在还没去派出所找承办民警,我该怎应处理?同时问一下当天我们双方就向办案民警提出说我们双方协商自行解决,为什么办案民警不同意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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