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税费纠纷
更新时间:2012-08-15 22:08:48
问题描述:
去年年底我通过中介买了一套二手房,12月14日签的购房合同(合同当时约定的税费承担方式是卖方实收房价xx元,买方实出房价xx元,多出部分作为双方的税费和经纪方营销费。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税费的增加与减少均由经纪方承担买卖双方无异议)。因为卖方需要赎楼,我也需要办理按揭贷款,所以直到今年2月份卖方才办理好注销抵押手续,我的贷款也于3月初才批下来。在此期间因为国家政策导致营业税费用大幅上升,已经超过了买方实付和卖方实收价格的差额,也就意味着中介做我们这笔单将亏钱。所以现在中介一直拖着不肯给我们办过户(他们的意见是不会按照合同亏钱做这笔单,如果我们实在要过户就自己交多出的税费)。而我现在由于已经付了首付(作为卖方赎楼款),卖方也将房产交付我使用,却没有办法办过户,我觉得自己存在很大的风险。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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