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中介潜规则?房屋合同纠纷咨询
更新时间:2011-03-17 16:45:26
问题描述:
你好,朋友峰作为买方在3月2日通过**地产作为中介,与卖家购买价格为130万的广州市越秀区的二手房,当时预付卖家定金14000元,现在卖家与买家达成双方书面协议,乙方解除此次房屋交易,甲方亦不追究乙方任何赔偿费用。而中介方则需要朋友峰支付中介费用。现向各位律师咨询如下细节,望请回复:
1.当时合同上列明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丙三方各子保管,而中介方以网签为由,将三份房屋买卖合同正本都在甲乙双方签名后收取己有,只留下复印本附件给甲乙方作参考。以及中介方代表只有公章没有手写签名,并得到三方见证。请问若中介方保留三份合同原件的操作是否合法?
2.若中介方之后更改合同原件后与复印件不符,是否有法律效用?
3.据朋友查询,怀疑本次交易中介方的经纪人未具备中介执业证,他参与了促成甲乙方房屋买卖协商,以及包括见证甲乙方签定房屋买卖合同的全过程。但房屋买卖合同上并非此中介签名,而他只负责在关于甲乙方定金补充协议上签名。请问是次交易是否合法?
4.在合同复印中介费用未有写上任何数目,乙方现追讨中介方取回原件,若原件上没有任何修改,即没有填写中介费用,是否能拒绝支付中介费用?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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