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认定同等责任,4.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0元.5.丧葬费13000元。我该如何答辩和维护自己的权利。
更新时间:2011-03-16 22:51:08
问题描述:
我于2010.1.17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我驾驶货车晚上与对面汽车会车时,撞上横过马路的老人【76岁】,抢救无效死亡。交警认定同等责任,我车手术齐全,有交强险。现起诉法院要求1.死亡赔赏金70730元。2.医疗费8655元。3.陪护80元。4.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0元.5.丧葬费13000元。以上共计人民币117265.2元。
对方要求过高,我该如何答辩和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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